史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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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可引用 更新于 2026-09-13

生平

父史從質,弟史可程;過繼嗣子史德威,直系後裔有史開純。[7]

史可法為左光斗之學生,與崔子忠為友,曾為左光斗作祭文,並收到倪元璐答書;全祖望稱道其節行,史得威、王先謙列為傳記作者。[8]

史可法為東林黨人,與姜曰廣、高弘圖並稱「南中三賢相」。[9]崇禎元年進士,名列第三甲第二十六名;授西安府推官,遷戶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10]

崇禎八年(1635),以副使監江北諸軍,抗禦農民軍;崇禎十年升右僉都御史,巡撫安慶等四府以及毗連河南、湖廣、江西的部分地區,提督軍務,屢挫農民軍兵鋒。[11]崇禎十四年至十六年(1641—1643),任鳳陽巡撫,並任戶部右侍郎、右僉都御史等職。[12]

崇禎十二年丁憂去職,服滿後復出,總督漕運,進南京兵部尚書,崇禎十六年至十七年(1643—1644)間在南京任此職。[13]仕途中又歷分守道、分巡道、右參議、戶部都給事中、右僉都御史、都御史、巡撫、督師等職,並曾任蕪湖、江南兵備道。[14]

其後又見少保、少傅、少師、太傅、太子少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師等銜,並任東閣大學士、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15]

崇禎十七年(1644),崇禎帝自經於煤山;四月,馬士英議在南京擁立福王,史可法以「七不可」相告。[16]福王即位,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馬士英、高弘圖並命;旋受排擠,以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出鎮揚州,督師江北,節制四鎮。[17]

揚州鎮將高杰與黃得功等爭駐揚州,縱兵焚掠;史可法苦心調和,勉令北伐。[18]清攝政王多爾袞遺書勸降,史可法作書拒絕;清兵南下至揚州,所調各鎮兵無一到達。[19]

揚州城破後的死事有異說:一說史可法自刎未死,被執後不屈而死;一說清軍攻陷揚州後將其斬殺,另有縋城出逃之說,民間並相傳其未死。[20]

著作與身後

後人輯其著作為《史忠正公集》,亦題《史忠正集》;書目並見《史忠正公集》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本及《史忠正集》二卷本。[21]

弘光時官至南京兵部尚書、東閣大學士,身後追贈太師。[22]南明隆武朝廷諡忠烈,監國魯王朝廷諡忠靖,永曆朝廷改諡文忠;清乾隆朝改諡忠正,另有「忠靖」一寫。[23]

清乾隆年間,清政府在揚州建立史可法祠,並在官修史書中定其在揚州殉難;翌年,揚州人葬其袍笏於梅花嶺。[24]現揚州設有史可法紀念館及衣冠塚;衣冠塚曾於文化大革命中被發掘,僅存玉帶一條。祠中並祀揚州知府任民育,另有守揚州諸將牌位。[25]

生平時間線CBDB

  1. 1635 分守道 崇禎
  2. 1635 分巡道 崇禎
  3. 1635 副使 崇禎
  4. 1635 右參議 崇禎
  5. 1637 右僉都御史 崇禎
  6. 1637 巡撫 崇禎
  7. 1641 右僉都御史 崇禎
  8. 1641 戶部右侍郎 崇禎
  9. 1641 巡撫 崇禎
  10. 1643 兵部尚書 崇禎
  11. 1644 兵部尚書 崇禎
  12. 1644 太傅 崇禎
  13. 1644 太子太傅 崇禎
  14. 1644 太子太師 崇禎
  15. 1644 太子少保 崇禎
  16. 1644 少保 崇禎
  17. 1644 少傅 崇禎
  18. 1644 少師 崇禎
  19. 1644 東閣大學士 崇禎
  20. 1644 武英殿大學士 崇禎
  21. 1644 督師 崇禎
  22. 1644 禮部尚書 崇禎
  23. 1635 戶部都給事中 崇禎

任官記錄CBDB

官職起年止年年號任官地
分守道1635崇禎
分巡道1635崇禎
副使1635崇禎
右參議1635崇禎
戶部都給事中1635崇禎
右僉都御史16371639崇禎
巡撫16371639崇禎
右僉都御史1641崇禎
戶部右侍郎1641崇禎
巡撫16411643崇禎鳳陽
兵部尚書16431644崇禎南京
兵部尚書1644崇禎
太傅1644崇禎
太子太傅1644崇禎
太子太師1644崇禎
太子少保1644崇禎
少保1644崇禎
少傅1644崇禎
少師1644崇禎
東閣大學士1644崇禎
武英殿大學士1644崇禎
督師1644崇禎
禮部尚書1644崇禎
年份未詳12
官職年號任官地
兵備道年號未詳蕪湖
兵備道年號未詳江南
兵部尚書崇禎南京
員外郎崇禎未詳
府推官崇禎西安府
廵撫年號未詳江南
戶部主事崇禎未詳
推官崇禎西安府
巡撫崇禎安慶巡撫
巡撫崇禎鳳陽巡撫
郎中崇禎未詳
都御史年號未詳未詳

親屬CBDB

称谓姓名生卒
父史從質–
弟史可程–
過繼的嗣子史德威–
直系後裔史開純–

別名CBDB

  • 史閣部 别名、曾用名
  • 忠正 諡號
  • 忠靖 諡號
  • 忠靖 諡號
  • 憲之 字
  • 道鄰 字
  • 道鄰 室名、別號
  • 道隣 室名、別號

身份CBDB

  • [為官者:文]
  • 死國難
  • 孝子/孝女

社會關係CBDB

人物关系年代
崔子忠友–
冒襄推薦–
湯芬推薦-9999–
李安世欣賞/器重–
左光斗為左光斗之學生–
全祖望節行為全祖望所稱道–
王先謙傳記作者為王先謙–
史得威傳記作者為史得威–
左光斗為左光斗作祭文–
倪元璐收到倪元璐的答書–
章國武下屬為章國武–
劉爾郊下屬為劉爾郊–
吳道正下屬為吳道正–
孫光先下屬為孫光先-9999–
汪之斌下屬為汪之斌-9999–
王希韓下屬為王希韓-9999–
華壯輿下屬為華壯輿-9999–

科舉入仕CBDB

记载名次
科舉: 進士(籠統)第3甲第26名

著作CBDB

书名角色年份年号
史忠正公集:四卷首1卷末1卷
史忠正集:二卷

參考標註

  1. [1] 姓名與生卒年 史可法通常作1602年至1645年;其中生年另有1601年的異說。
    • CBDB史可法(34792)姓名為史可法,生年與卒年分別為1602及1645。
    • 搜韻史可法(51515)人物檔案與傳記首列姓名史可法,生卒年為1602至1645。
    • Wikidata史可法(Q3274611)中文名稱為史可法;生卒年欄位將出生年置於1601、卒年置於1645,形成生年異說。
  2. [2] 身分 史可法被列為明末政治人物,並與姜曰廣、高弘圖合稱南中三賢相。
  3. [3] 生卒日期異說 一說給出1602年12月16日及1645年5月20日的具體日期,另有生年作1601年的說法。
  4. [4] 字號 史可法字憲之,一字道鄰;道鄰亦作室名或別號。
  5. [5] 籍貫與籍籍 史可法籍貫與登籍情形可表述為河南祥符、順天大興籍,另有錦衣衛籍的寫法。
    • CBDB史可法(34792)地址欄同時列出大興與祥符的籍貫或戶籍資訊。
    • 搜韻史可法(51515)傳記列河南祥符、順天大興籍及今河南開封市,另一寫法又稱錦衣衛籍。
  6. [6] 別名 史可法又有道鄰、道隣等室名或別號,並曾稱史閣部。
    • CBDB史可法(34792)別名欄列史閣部為別名,並列道鄰、道隣為室名或別號。
    • Wikidata史可法(Q3274611)繁體別名欄列出史閣部、忠正、忠靖、憲之、道鄰與道隣等名稱。
  7. [7] 家屬 史可法之父為史從質,弟為史可程,過繼嗣子為史德威,直系後裔有史開純。
    • CBDB史可法(34792)親屬關係列出父史從質、弟史可程、過繼嗣子史德威及直系後裔史開純。
  8. [8] 師友與傳記關係 史可法為左光斗學生,與崔子忠為友,曾為左光斗作祭文並收到倪元璐答書;全祖望稱道其節行,史得威與王先謙列為傳記作者。
    • CBDB史可法(34792)交遊與傳記關係列出崔子忠為友、左光斗為學生關係及祭文往來,並列全祖望、史得威、王先謙與倪元璐的相應關係。
  9. [9] 東林黨與三賢相 史可法被列為東林黨人,並與姜曰廣、高弘圖合稱南中三賢相。
    • 搜韻史可法(51515)人物條目列其為東林黨人,並稱其與姜曰廣、高弘圖為南中三賢相。
  10. [10] 科舉與初仕 史可法於崇禎元年中進士,名列第三甲第二十六名,先任西安府推官,後入戶部並歷員外郎、郎中。
    • CBDB史可法(34792)科舉欄列進士及第三甲第二十六名,任官欄列西安府推官、戶部主事、郎中與員外郎。
    • 搜韻史可法(51515)傳記敘述崇禎元年進士及授西安府推官、遷戶部主事、歷員外郎與郎中的次序。
  11. [11] 江北軍務與安慶巡撫 崇禎八年史可法以副使監江北諸軍,崇禎十年升右僉都御史並巡撫安慶等地、提督軍務,屢挫農民軍。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資料給出1635年的副使任,以及1637年至1639年的右僉都御史、巡撫任官與安慶巡撫地名。
  12. [12] 鳳陽與戶部任官 崇禎十四年至十六年間,史可法任鳳陽巡撫,並見戶部右侍郎與右僉都御史等職。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欄列崇禎十四年至十六年的鳳陽巡撫,以及戶部右侍郎和1641年起的右僉都御史。
  13. [13] 丁憂與南京兵部尚書 史可法丁憂後服滿復出,總督漕運並升任南京兵部尚書;該職任期為1643至1644年。
    • 搜韻史可法(51515)傳記敘述丁憂、服滿復出、總督漕運及進南京兵部尚書的經過,人物職銜亦列總督漕運與兵部尚書。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欄列南京兵部尚書,起於1643年崇禎十六年,至1644年崇禎十七年。
  14. [14] 其他仕歷 史可法的任官還包括分守道、分巡道、右參議、戶部都給事中、右僉都御史、都御史、巡撫、督師及蕪湖、江南兵備道。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欄列出分守道、分巡道、右參議、戶部都給事中、右僉都御史、都御史、巡撫、督師及蕪湖、江南兵備道。
  15. [15] 晚年官銜 1644年前後的任官欄還列少保、少傅、少師、太傅、太子少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師,以及東閣大學士、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欄列少保、少傅、少師、太傅、太子少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師、東閣大學士、禮部尚書及武英殿大學士。
  16. [16] 甲申政局 崇禎十七年崇禎帝在煤山自經,馬士英於南京議立福王,史可法以七不可相告。
    • 搜韻史可法(51515)傳記敘述崇禎十七年崇禎帝自經煤山及馬士英議立福王、史可法以七不可相告。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年代欄將相關1644年職任置於崇禎十七年。
  17. [17] 弘光任職 福王即位後,史可法任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與馬士英、高弘圖同時受命,後出鎮揚州,任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並督師江北、節制四鎮。
    • 搜韻史可法(51515)兩段傳記敘述福王即位後的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兵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及督師江北、節制四鎮等任職。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欄列1644年的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兵部尚書與督師。
  18. [18] 揚州軍政 高杰、黃得功等鎮將爭駐揚州並縱兵焚掠,史可法調和各方而勉令北伐。
    • 搜韻史可法(51515)傳記敘述高杰、黃得功等鎮將爭駐揚州、縱兵焚掠,以及史可法調和並勉令北伐。
  19. [19] 拒降與援兵 多爾袞致書勸降,史可法作答拒絕;清軍南下時,各鎮援兵未能到達揚州。
    • 搜韻史可法(51515)傳記敘述多爾袞遺書勸降、史可法報書拒絕及清兵南下、各鎮兵未至。
  20. [20] 死事異說 史可法在揚州陷落後的死事有多種說法,包括自刎被執不屈而死、被清軍斬殺、縋城出逃及民間傳言未死。
    • 搜韻史可法(51515)一段傳記述城破後自刎未死、被執不屈而死,另一段並列清軍斬殺、縋城出逃及民間傳其未死等說法。
  21. [21] 文集 史可法著作有《史忠正公集》與《史忠正集》,書目另列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本及二卷本。
    • CBDB史可法(34792)書目列《史忠正公集》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本及《史忠正集》二卷本。
    • 搜韻史可法(51515)傳記稱有《史忠正集》,並說後人將著作編為《史忠正公集》。
  22. [22] 官至與追贈 史可法在弘光時官至南京兵部尚書、東閣大學士,身後追贈太師。
  23. [23] 諡號沿革 史可法先後有忠烈、忠靖、文忠、忠正等諡號,另有忠靖異體寫法。
  24. [24] 殉難與梅花嶺 乾隆年間揚州建史可法祠,官修史書定其在揚州殉難;翌年揚州人葬其袍笏於梅花嶺。
    • 搜韻史可法(51515)傳記敘述揚州人翌年葬袍笏於梅花嶺,並述乾隆年間建祠及官修史書定其揚州殉難。
  25. [25] 紀念遺存 揚州現有史可法紀念館與衣冠塚,衣冠塚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發掘後僅存玉帶;祠中並祀任民育及守揚州諸將。
    • 搜韻史可法(51515)人物條目敘述揚州的紀念館、衣冠塚、發掘所得玉帶、祠中任民育及守揚州諸將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