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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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可引用 更新于 202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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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父史从质,弟史可程;过继嗣子史德威,直系后裔有史开纯。[7]

史可法为左光斗之学生,与崔子忠为友,曾为左光斗作祭文,并收到倪元璐答书;全祖望称道其节行,史得威、王先谦列为传记作者。[8]

史可法为东林党人,与姜曰广、高弘图并称「南中三贤相」。[9]崇祯元年进士,名列第三甲第二十六名;授西安府推官,迁户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10]

崇祯八年(1635),以副使监江北诸军,抗御农民军;崇祯十年升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等四府以及毗连河南、湖广、江西的部分地区,提督军务,屡挫农民军兵锋。[11]崇祯十四年至十六年(1641—1643),任凤阳巡抚,并任户部右侍郎、右佥都御史等职。[12]

崇祯十二年丁忧去职,服满后复出,总督漕运,进南京兵部尚书,崇祯十六年至十七年(1643—1644)间在南京任此职。[13]仕途中又历分守道、分巡道、右参议、户部都给事中、右佥都御史、都御史、巡抚、督师等职,并曾任芜湖、江南兵备道。[14]

其后又见少保、少傅、少师、太傅、太子少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等衔,并任东阁大学士、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15]

崇祯十七年(1644),崇祯帝自经于煤山;四月,马士英议在南京拥立福王,史可法以「七不可」相告。[16]福王即位,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与马士英、高弘图并命;旋受排挤,以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出镇扬州,督师江北,节制四镇。[17]

扬州镇将高杰与黄得功等争驻扬州,纵兵焚掠;史可法苦心调和,勉令北伐。[18]清摄政王多尔衮遗书劝降,史可法作书拒绝;清兵南下至扬州,所调各镇兵无一到达。[19]

扬州城破后的死事有异说:一说史可法自刎未死,被执后不屈而死;一说清军攻陷扬州后将其斩杀,另有缒城出逃之说,民间并相传其未死。[20]

著作与身后

后人辑其著作为《史忠正公集》,亦题《史忠正集》;书目并见《史忠正公集》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本及《史忠正集》二卷本。[21]

弘光时官至南京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身后追赠太师。[22]南明隆武朝廷谥忠烈,监国鲁王朝廷谥忠靖,永历朝廷改谥文忠;清乾隆朝改谥忠正,另有「忠靖」一写。[23]

清乾隆年间,清政府在扬州建立史可法祠,并在官修史书中定其在扬州殉难;翌年,扬州人葬其袍笏于梅花岭。[24]现扬州设有史可法纪念馆及衣冠冢;衣冠冢曾于文化大革命中被发掘,仅存玉带一条。祠中并祀扬州知府任民育,另有守扬州诸将牌位。[25]

生平时间线CBDB

  1. 1635 分守道 崇禎
  2. 1635 分巡道 崇禎
  3. 1635 副使 崇禎
  4. 1635 右參議 崇禎
  5. 1637 右僉都御史 崇禎
  6. 1637 巡撫 崇禎
  7. 1641 右僉都御史 崇禎
  8. 1641 戶部右侍郎 崇禎
  9. 1641 巡撫 崇禎
  10. 1643 兵部尚書 崇禎
  11. 1644 兵部尚書 崇禎
  12. 1644 太傅 崇禎
  13. 1644 太子太傅 崇禎
  14. 1644 太子太師 崇禎
  15. 1644 太子少保 崇禎
  16. 1644 少保 崇禎
  17. 1644 少傅 崇禎
  18. 1644 少師 崇禎
  19. 1644 東閣大學士 崇禎
  20. 1644 武英殿大學士 崇禎
  21. 1644 督師 崇禎
  22. 1644 禮部尚書 崇禎
  23. 1635 戶部都給事中 崇禎

任官记录CBDB

官职起年止年年号任官地
分守道1635崇禎
分巡道1635崇禎
副使1635崇禎
右參議1635崇禎
戶部都給事中1635崇禎
右僉都御史16371639崇禎
巡撫16371639崇禎
右僉都御史1641崇禎
戶部右侍郎1641崇禎
巡撫16411643崇禎鳳陽
兵部尚書16431644崇禎南京
兵部尚書1644崇禎
太傅1644崇禎
太子太傅1644崇禎
太子太師1644崇禎
太子少保1644崇禎
少保1644崇禎
少傅1644崇禎
少師1644崇禎
東閣大學士1644崇禎
武英殿大學士1644崇禎
督師1644崇禎
禮部尚書1644崇禎
年份未详12
官职年号任官地
兵備道年号未详蕪湖
兵備道年号未详江南
兵部尚書崇禎南京
員外郎崇禎未详
府推官崇禎西安府
廵撫年号未详江南
戶部主事崇禎未详
推官崇禎西安府
巡撫崇禎安慶巡撫
巡撫崇禎鳳陽巡撫
郎中崇禎未详
都御史年号未详未详

亲属CBDB

称谓姓名生卒
父史從質–
弟史可程–
過繼的嗣子史德威–
直系後裔史開純–

别名CBDB

  • 史閣部 别名、曾用名
  • 忠正 諡號
  • 忠靖 諡號
  • 忠靖 諡號
  • 憲之 字
  • 道鄰 字
  • 道鄰 室名、別號
  • 道隣 室名、別號

身份CBDB

  • [為官者:文]
  • 死國難
  • 孝子/孝女

社会关系CBDB

人物关系年代
崔子忠友–
冒襄推薦–
湯芬推薦-9999–
李安世欣賞/器重–
左光斗為左光斗之學生–
全祖望節行為全祖望所稱道–
王先謙傳記作者為王先謙–
史得威傳記作者為史得威–
左光斗為左光斗作祭文–
倪元璐收到倪元璐的答書–
章國武下屬為章國武–
劉爾郊下屬為劉爾郊–
吳道正下屬為吳道正–
孫光先下屬為孫光先-9999–
汪之斌下屬為汪之斌-9999–
王希韓下屬為王希韓-9999–
華壯輿下屬為華壯輿-9999–

科举入仕CBDB

记载名次
科舉: 進士(籠統)第3甲第26名

著作CBDB

书名角色年份年号
史忠正公集:四卷首1卷末1卷
史忠正集:二卷

引用标注

  1. [1] 姓名与生卒年 史可法通常作1602年至1645年;其中生年另有1601年的异说。
    • CBDB史可法(34792)姓名为史可法,生年与卒年分别为1602及1645。
    • 搜韵史可法(51515)人物档案与传记首列姓名史可法,生卒年为1602至1645。
    • Wikidata史可法(Q3274611)中文名称为史可法;生卒年栏位将出生年置于1601、卒年置于1645,形成生年异说。
  2. [2] 身分 史可法被列为明末政治人物,并与姜曰广、高弘图合称南中三贤相。
  3. [3] 生卒日期异说 一说给出1602年12月16日及1645年5月20日的具体日期,另有生年作1601年的说法。
  4. [4] 字号 史可法字宪之,一字道邻;道邻亦作室名或别号。
  5. [5] 籍贯与籍籍 史可法籍贯与登籍情形可表述为河南祥符、顺天大兴籍,另有锦衣卫籍的写法。
    • CBDB史可法(34792)地址栏同时列出大兴与祥符的籍贯或户籍资讯。
    • 搜韵史可法(51515)传记列河南祥符、顺天大兴籍及今河南开封市,另一写法又称锦衣卫籍。
  6. [6] 别名 史可法又有道邻、道隣等室名或别号,并曾称史阁部。
    • CBDB史可法(34792)别名栏列史阁部为别名,并列道邻、道隣为室名或别号。
    • Wikidata史可法(Q3274611)繁体别名栏列出史阁部、忠正、忠靖、宪之、道邻与道隣等名称。
  7. [7] 家属 史可法之父为史从质,弟为史可程,过继嗣子为史德威,直系后裔有史开纯。
    • CBDB史可法(34792)亲属关系列出父史从质、弟史可程、过继嗣子史德威及直系后裔史开纯。
  8. [8] 师友与传记关系 史可法为左光斗学生,与崔子忠为友,曾为左光斗作祭文并收到倪元璐答书;全祖望称道其节行,史得威与王先谦列为传记作者。
    • CBDB史可法(34792)交游与传记关系列出崔子忠为友、左光斗为学生关系及祭文往来,并列全祖望、史得威、王先谦与倪元璐的相应关系。
  9. [9] 东林党与三贤相 史可法被列为东林党人,并与姜曰广、高弘图合称南中三贤相。
    • 搜韵史可法(51515)人物条目列其为东林党人,并称其与姜曰广、高弘图为南中三贤相。
  10. [10] 科举与初仕 史可法于崇祯元年中进士,名列第三甲第二十六名,先任西安府推官,后入户部并历员外郎、郎中。
    • CBDB史可法(34792)科举栏列进士及第三甲第二十六名,任官栏列西安府推官、户部主事、郎中与员外郎。
    • 搜韵史可法(51515)传记叙述崇祯元年进士及授西安府推官、迁户部主事、历员外郎与郎中的次序。
  11. [11] 江北军务与安庆巡抚 崇祯八年史可法以副使监江北诸军,崇祯十年升右佥都御史并巡抚安庆等地、提督军务,屡挫农民军。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资料给出1635年的副使任,以及1637年至1639年的右佥都御史、巡抚任官与安庆巡抚地名。
  12. [12] 凤阳与户部任官 崇祯十四年至十六年间,史可法任凤阳巡抚,并见户部右侍郎与右佥都御史等职。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栏列崇祯十四年至十六年的凤阳巡抚,以及户部右侍郎和1641年起的右佥都御史。
  13. [13] 丁忧与南京兵部尚书 史可法丁忧后服满复出,总督漕运并升任南京兵部尚书;该职任期为1643至1644年。
    • 搜韵史可法(51515)传记叙述丁忧、服满复出、总督漕运及进南京兵部尚书的经过,人物职衔亦列总督漕运与兵部尚书。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栏列南京兵部尚书,起于1643年崇祯十六年,至1644年崇祯十七年。
  14. [14] 其他仕历 史可法的任官还包括分守道、分巡道、右参议、户部都给事中、右佥都御史、都御史、巡抚、督师及芜湖、江南兵备道。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栏列出分守道、分巡道、右参议、户部都给事中、右佥都御史、都御史、巡抚、督师及芜湖、江南兵备道。
  15. [15] 晚年官衔 1644年前后的任官栏还列少保、少傅、少师、太傅、太子少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以及东阁大学士、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栏列少保、少傅、少师、太傅、太子少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东阁大学士、礼部尚书及武英殿大学士。
  16. [16] 甲申政局 崇祯十七年崇祯帝在煤山自经,马士英于南京议立福王,史可法以七不可相告。
    • 搜韵史可法(51515)传记叙述崇祯十七年崇祯帝自经煤山及马士英议立福王、史可法以七不可相告。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年代栏将相关1644年职任置于崇祯十七年。
  17. [17] 弘光任职 福王即位后,史可法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与马士英、高弘图同时受命,后出镇扬州,任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并督师江北、节制四镇。
    • 搜韵史可法(51515)两段传记叙述福王即位后的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及督师江北、节制四镇等任职。
    • CBDB史可法(34792)任官栏列1644年的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兵部尚书与督师。
  18. [18] 扬州军政 高杰、黄得功等镇将争驻扬州并纵兵焚掠,史可法调和各方而勉令北伐。
    • 搜韵史可法(51515)传记叙述高杰、黄得功等镇将争驻扬州、纵兵焚掠,以及史可法调和并勉令北伐。
  19. [19] 拒降与援兵 多尔衮致书劝降,史可法作答拒绝;清军南下时,各镇援兵未能到达扬州。
    • 搜韵史可法(51515)传记叙述多尔衮遗书劝降、史可法报书拒绝及清兵南下、各镇兵未至。
  20. [20] 死事异说 史可法在扬州陷落后的死事有多种说法,包括自刎被执不屈而死、被清军斩杀、缒城出逃及民间传言未死。
    • 搜韵史可法(51515)一段传记述城破后自刎未死、被执不屈而死,另一段并列清军斩杀、缒城出逃及民间传其未死等说法。
  21. [21] 文集 史可法著作有《史忠正公集》与《史忠正集》,书目另列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本及二卷本。
    • CBDB史可法(34792)书目列《史忠正公集》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本及《史忠正集》二卷本。
    • 搜韵史可法(51515)传记称有《史忠正集》,并说后人将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22. [22] 官至与追赠 史可法在弘光时官至南京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身后追赠太师。
  23. [23] 谥号沿革 史可法先后有忠烈、忠靖、文忠、忠正等谥号,另有忠靖异体写法。
  24. [24] 殉难与梅花岭 乾隆年间扬州建史可法祠,官修史书定其在扬州殉难;翌年扬州人葬其袍笏于梅花岭。
    • 搜韵史可法(51515)传记叙述扬州人翌年葬袍笏于梅花岭,并述乾隆年间建祠及官修史书定其扬州殉难。
  25. [25] 纪念遗存 扬州现有史可法纪念馆与衣冠冢,衣冠冢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发掘后仅存玉带;祠中并祀任民育及守扬州诸将。
    • 搜韵史可法(51515)人物条目叙述扬州的纪念馆、衣冠冢、发掘所得玉带、祠中任民育及守扬州诸将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