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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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可引用 更新于 2026-09-13

生平

嘉靖元年(1522)中江西鄉試第四十名舉人,二年(1523)聯捷癸未科進士,會試第九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2]初授潛江知縣,調新會知縣,政績卓著,入祀兩地名宦祠。嘉靖七年(1528)擢兵科給事中。[3]

因上疏反對褫奪新建伯王守仁爵位,謫太倉州判官,旋丁憂去職;服闋後補宿州,歷南京吏部郎中,出為廣東按察司副使,累遷右參政、左參政。[4]

嘉靖二十四年(1545)遷福建按察使,二十六年(1547)遷廣東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平定林成之亂,進兵部右侍郎,提督兩廣軍務。[5]嘉靖三十年(1551)召為刑部左侍郎,歷南京右都御史;三十一年(1552)進南京吏部尚書,一作南京禮部尚書,尋改兵部,參贊機務。嘉靖三十四年(1555)召還京師,任都察院左都御史,考核天下官員,秉公無私,與刑部尚書鄭曉、大理寺卿馬森並稱「三平」。嘉靖三十七年(1558)加太子少保。[6]

世宗採納給事中徐浦之議,令廷臣及督撫舉薦邊才,前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邦輔、吳嶽,祭酒鄒守益,修撰羅洪先等皆在推薦之列;御史羅廷唯上疏反對,世宗遂疑吏部濫舉,命會同都察院核議。周延與尚書吳鵬等上言所舉皆不負人望,世宗不悅,斥責周延等,薦賢之事自此作罷。[7]

嘉靖四十年(1561)卒於官,贈太子太保,《明史》有傳。[8]

著作與交游

有《簡肅公遺稿》,又嘗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張絅作行狀。[9]卒後羅洪先為撰墓誌銘,徐學謨、羅洪先、郭汝霖為作祭文;生前歐陽德、徐階、王慎中、王材等曾致書於其,歐陽德並為之臨別贈言,王維楨、蔡克廉亦以詩文相贈。[10]

生平時間線CBDB

  1. 1528 兵科給事中 嘉靖
  2. 1538 左參議 嘉靖
  3. 1543 右參政 嘉靖
  4. 1545 按察使 嘉靖
  5. 1547 左布政使 嘉靖
  6. 1547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嘉靖
  7. 1550 兵部右侍郎 嘉靖
  8. 1550 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嘉靖
  9. 1551 刑部左侍郎 嘉靖
  10. 1552 吏部尚書 嘉靖
  11. 1553 兵部尚書 嘉靖
  12. 1553 參贊機務 嘉靖
  13. 1555 兵部尚書 嘉靖
  14. 1555 左都御史 嘉靖
  15. 1555 都察院左都御史 嘉靖
  16. 1558 太子少保 嘉靖
  17. 1561 太子少保 嘉靖
  18. 1552 刑部右侍郎 嘉靖
  19. 1553 右都御史 嘉靖
  20. 1538 吏部考功司郎中 嘉靖
  21. 1545 左參政 嘉靖
  22. 1543 提刑按察使司副使 嘉靖
  23. 1528 知縣 嘉靖

任官記錄CBDB

官職起年止年年號任官地
兵科給事中1528嘉靖
知縣1528嘉靖新會
左參議1538嘉靖廣東布政司
吏部考功司郎中1538嘉靖南京
右參政1543嘉靖廣東布政司
提刑按察使司副使1543嘉靖廣東布政司
按察使15451547嘉靖福建布政司
左參政1545嘉靖廣東布政司
左布政使1547嘉靖廣東布政司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1547嘉靖應天巡撫
兵部右侍郎15501551嘉靖
都察院右僉都御史1550嘉靖
刑部左侍郎1551嘉靖
吏部尚書1552嘉靖南京
刑部右侍郎1552嘉靖
兵部尚書1553嘉靖
參贊機務1553嘉靖
右都御史1553嘉靖南京
兵部尚書1555嘉靖南京
左都御史1555嘉靖京師
都察院左都御史15551561嘉靖
太子少保15581561嘉靖
太子少保1561嘉靖
年份未詳20
官職年號任官地
兵科給事中年號未詳未詳
兵部右侍郎年號未詳未詳
兵部尚書嘉靖南京
參政年號未詳廣東布政司
右副都御史年號未詳未詳
右都御史年號未詳南京
右都御史嘉靖南京
吏部尚書年號未詳未詳
吏部尚書嘉靖南京
吏部考功司郎中嘉靖南京
吏部郎中年號未詳南京
太子太保年號未詳未詳
州判官嘉靖太倉州
州判官年號未詳太倉州
州判官嘉靖太倉州
左布政使年號未詳廣東布政司
知縣嘉靖潛江
知縣嘉靖潛江
知縣嘉靖潛江
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摻江嘉靖南京

別名CBDB

  • 南喬 字
  • 崦山 室名、別號
  • 簡肅 諡號

社會關係CBDB

人物关系年代
羅洪先墓誌銘由羅洪先所作–
徐學謨祭文由徐學謨所作–
羅洪先祭文由羅洪先所作–
郭汝霖祭文由郭汝霖所作–
歐陽德臨別得到歐陽德所作贈言(送別詩、序)–
張絅為張絅作行狀–
王慎中被致書由王慎中–
羅洪先被致書由羅洪先–
徐階被致書由徐階–
歐陽德被致書由歐陽德–
王材被致書由王材–
王維楨收到王維楨的贈詩、文–
蔡克廉收到蔡克廉的贈詩、文–

科舉入仕CBDB

记载名次
科舉: 進士(籠統)

著作CBDB

书名角色年份年号
簡肅公遺稿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張公絅行狀

參考標註

  1. [1] 名號、籍貫與生卒 周延為明代官員,字南喬,號崦山,一作儼山,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生卒年為1499年至1561年,得諡簡肅。
    • CBDB周延(68302)CBDB 記其名為周延,字南喬,號崦山,諡號簡肅,屬明代,生於1499年、卒於1561年,籍貫及戶籍地均為吉水。
    • 搜韻周延(44098)人物資料記周延為明人,生卒年1499年至1561年,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字南喬,號崦山,另一篇小傳別作號儼山,諡簡肅。
    • Wikidata周延(Q30941772)維基數據載其名為周延,字南喬,號崦山,諡簡肅,生年為1499年、卒年為1561年。
  2. [2] 科第 周延於嘉靖元年中江西鄉試第四十名舉人,嘉靖二年聯捷癸未科進士,會試第九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
    • 搜韻周延(44098)人物小傳記其為嘉靖元年壬午科江西鄉試第四十名舉人,次年聯捷癸未科會試第九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進士。
    • CBDB周延(68302)CBDB 載其科舉出身為進士。
  3. [3] 知縣與給事中 周延初任潛江知縣,調新會知縣,政績卓著而入祀兩地名宦祠,嘉靖七年擢兵科給事中。
    • CBDB周延(68302)CBDB 載其曾任潛江、新會知縣,嘉靖七年(1528)起任兵科給事中。
    • 搜韻周延(44098)兩種人物小傳並記其歷潛江、新會知縣,以政績著稱並入祀兩地名宦祠,嘉靖七年擢兵科給事中。
  4. [4] 忤旨被謫與外任 周延上疏反對褫奪新建伯王守仁爵位,被謫為太倉州判官,丁憂去職,服滿後補宿州,歷南京吏部郎中,出為廣東按察司副使並累遷右、左參政。
    • 搜韻周延(44098)人物小傳記其上疏反對褫奪新建伯王守仁爵位,被謫為太倉州判官,丁憂去職,守喪期滿後補宿州,歷南京吏部郎中,出為廣東布政使司參政。
    • CBDB周延(68302)CBDB 載其曾任太倉州判官、南京吏部考功司郎中,並歷廣東提刑按察使司副使及右參政、左參政。
  5. [5] 福建、廣東與應天巡撫 周延嘉靖二十四年遷福建按察使,二十六年遷廣東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平定林成之亂,進兵部右侍郎,提督兩廣軍務。
    • 搜韻周延(44098)人物小傳記嘉靖二十四年遷福建按察使,二十六年遷廣東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應天,平定林成之亂,進兵部右侍郎並提督兩廣軍務。
    • CBDB周延(68302)CBDB 載其嘉靖二十四年任福建按察使,二十六年任廣東左布政使,同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應天巡撫,其後任兵部右侍郎。
  6. [6] 南京任職與左都御史 周延嘉靖三十年召為刑部左侍郎,歷南京右都御史,三十一年進南京吏部尚書(一說南京禮部尚書),尋改兵部並參贊機務,三十四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考核官員秉公無私,與鄭曉、馬森並稱「三平」,三十七年加太子少保。
    • 搜韻周延(44098)一篇小傳記嘉靖三十年召為刑部左侍郎,歷南京右都御史,次年任南京禮部尚書並改兵部,三十四年召為都察院左都御史,考核天下官員秉公無私,與鄭曉、馬森並稱「三平」;另一篇則作進南京吏部尚書,改都察院左都御史。
    • CBDB周延(68302)CBDB 載其嘉靖三十年任刑部左侍郎、南京右都御史,三十一年任南京吏部尚書,三十二年改任兵部尚書並參贊機務,三十四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在京师),三十七年加太子少保。
  7. [7] 薦舉邊才之議 世宗依給事中徐浦之議令廷臣及督撫舉薦邊才,郭宗皋、曹邦輔、吳嶽、鄒守益、羅洪先等皆在被舉之列;御史羅廷唯上疏反對,世宗疑吏部濫舉,周延與吳鵬等上言後遭斥責,薦賢之事遂罷。
    • 搜韻周延(44098)人物小傳記世宗用給事中徐浦之議,令廷臣及督撫舉薦邊才,前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邦輔與吳嶽、祭酒鄒守益、修撰羅洪先等皆在被舉之列;御史羅廷唯上疏反對,世宗疑吏部濫舉,周延與尚書吳鵬等上言後遭斥責,薦賢之事作罷。
  8. [8] 卒官與贈諡 周延嘉靖四十年卒於官,贈太子太保,諡簡肅,《明史》有傳。
    • 搜韻周延(44098)人物小傳記其嘉靖四十年卒於官,贈太子太保,諡簡肅,明史有傳。
    • CBDB周延(68302)CBDB 亦載其贈官為太子太保。
  9. [9] 著作 周延著有《簡肅公遺稿》,並曾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張絅作行狀。
  10. [10] 身後文字與交游 周延卒後由羅洪先撰墓誌銘,徐學謨、羅洪先、郭汝霖為作祭文;生前歐陽德、徐階、王慎中、王材等曾致書於其,歐陽德並為之臨別贈言,王維楨、蔡克廉以詩文相贈。
    • CBDB周延(68302)CBDB 載其墓誌銘由羅洪先所作,祭文由徐學謨、羅洪先、郭汝霖所作,臨別時得歐陽德贈言,羅洪先、歐陽德、徐階、王慎中、王材等曾致書於其,並得王維楨、蔡克廉贈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