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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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元年(1522)中江西乡试第四十名举人,二年(1523)联捷癸未科进士,会试第九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2]初授潜江知县,调新会知县,政绩卓著,入祀两地名宦祠。嘉靖七年(1528)擢兵科给事中。[3]

因上疏反对褫夺新建伯王守仁爵位,谪太仓州判官,旋丁忧去职;服阕后补宿州,历南京吏部郎中,出为广东按察司副使,累迁右参政、左参政。[4]

嘉靖二十四年(1545)迁福建按察使,二十六年(1547)迁广东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平定林成之乱,进兵部右侍郎,提督两广军务。[5]嘉靖三十年(1551)召为刑部左侍郎,历南京右都御史;三十一年(1552)进南京吏部尚书,一作南京礼部尚书,寻改兵部,参赞机务。嘉靖三十四年(1555)召还京师,任都察院左都御史,考核天下官员,秉公无私,与刑部尚书郑晓、大理寺卿马森并称「三平」。嘉靖三十七年(1558)加太子少保。[6]

世宗采纳给事中徐浦之议,令廷臣及督抚举荐边才,前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邦辅、吴岳,祭酒邹守益,修撰罗洪先等皆在推荐之列;御史罗廷唯上疏反对,世宗遂疑吏部滥举,命会同都察院核议。周延与尚书吴鹏等上言所举皆不负人望,世宗不悦,斥责周延等,荐贤之事自此作罢。[7]

嘉靖四十年(1561)卒于官,赠太子太保,《明史》有传。[8]

著作与交游

有《简肃公遗稿》,又尝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絅作行状。[9]卒后罗洪先为撰墓志铭,徐学谟、罗洪先、郭汝霖为作祭文;生前欧阳德、徐阶、王慎中、王材等曾致书于其,欧阳德并为之临别赠言,王维桢、蔡克廉亦以诗文相赠。[10]

生平时间线CBDB

  1. 1528 兵科給事中 嘉靖
  2. 1538 左參議 嘉靖
  3. 1543 右參政 嘉靖
  4. 1545 按察使 嘉靖
  5. 1547 左布政使 嘉靖
  6. 1547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嘉靖
  7. 1550 兵部右侍郎 嘉靖
  8. 1550 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嘉靖
  9. 1551 刑部左侍郎 嘉靖
  10. 1552 吏部尚書 嘉靖
  11. 1553 兵部尚書 嘉靖
  12. 1553 參贊機務 嘉靖
  13. 1555 兵部尚書 嘉靖
  14. 1555 左都御史 嘉靖
  15. 1555 都察院左都御史 嘉靖
  16. 1558 太子少保 嘉靖
  17. 1561 太子少保 嘉靖
  18. 1552 刑部右侍郎 嘉靖
  19. 1553 右都御史 嘉靖
  20. 1538 吏部考功司郎中 嘉靖
  21. 1545 左參政 嘉靖
  22. 1543 提刑按察使司副使 嘉靖
  23. 1528 知縣 嘉靖

任官记录CBDB

官职起年止年年号任官地
兵科給事中1528嘉靖
知縣1528嘉靖新會
左參議1538嘉靖廣東布政司
吏部考功司郎中1538嘉靖南京
右參政1543嘉靖廣東布政司
提刑按察使司副使1543嘉靖廣東布政司
按察使15451547嘉靖福建布政司
左參政1545嘉靖廣東布政司
左布政使1547嘉靖廣東布政司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1547嘉靖應天巡撫
兵部右侍郎15501551嘉靖
都察院右僉都御史1550嘉靖
刑部左侍郎1551嘉靖
吏部尚書1552嘉靖南京
刑部右侍郎1552嘉靖
兵部尚書1553嘉靖
參贊機務1553嘉靖
右都御史1553嘉靖南京
兵部尚書1555嘉靖南京
左都御史1555嘉靖京師
都察院左都御史15551561嘉靖
太子少保15581561嘉靖
太子少保1561嘉靖
年份未详20
官职年号任官地
兵科給事中年号未详未详
兵部右侍郎年号未详未详
兵部尚書嘉靖南京
參政年号未详廣東布政司
右副都御史年号未详未详
右都御史年号未详南京
右都御史嘉靖南京
吏部尚書年号未详未详
吏部尚書嘉靖南京
吏部考功司郎中嘉靖南京
吏部郎中年号未详南京
太子太保年号未详未详
州判官嘉靖太倉州
州判官年号未详太倉州
州判官嘉靖太倉州
左布政使年号未详廣東布政司
知縣嘉靖潛江
知縣嘉靖潛江
知縣嘉靖潛江
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摻江嘉靖南京

别名CBDB

  • 南喬 字
  • 崦山 室名、別號
  • 簡肅 諡號

社会关系CBDB

人物关系年代
羅洪先墓誌銘由羅洪先所作–
徐學謨祭文由徐學謨所作–
羅洪先祭文由羅洪先所作–
郭汝霖祭文由郭汝霖所作–
歐陽德臨別得到歐陽德所作贈言(送別詩、序)–
張絅為張絅作行狀–
王慎中被致書由王慎中–
羅洪先被致書由羅洪先–
徐階被致書由徐階–
歐陽德被致書由歐陽德–
王材被致書由王材–
王維楨收到王維楨的贈詩、文–
蔡克廉收到蔡克廉的贈詩、文–

科举入仕CBDB

记载名次
科舉: 進士(籠統)

著作CBDB

书名角色年份年号
簡肅公遺稿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張公絅行狀

引用标注

  1. [1] 名号、籍贯与生卒 周延为明代官员,字南乔,号崦山,一作俨山,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生卒年为1499年至1561年,得谥简肃。
    • CBDB周延(68302)CBDB 记其名为周延,字南乔,号崦山,谥号简肃,属明代,生于1499年、卒于1561年,籍贯及户籍地均为吉水。
    • 搜韵周延(44098)人物资料记周延为明人,生卒年1499年至1561年,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字南乔,号崦山,另一篇小传别作号俨山,谥简肃。
    • Wikidata周延(Q30941772)维基数据载其名为周延,字南乔,号崦山,谥简肃,生年为1499年、卒年为1561年。
  2. [2] 科第 周延于嘉靖元年中江西乡试第四十名举人,嘉靖二年联捷癸未科进士,会试第九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
    • 搜韵周延(44098)人物小传记其为嘉靖元年壬午科江西乡试第四十名举人,次年联捷癸未科会试第九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进士。
    • CBDB周延(68302)CBDB 载其科举出身为进士。
  3. [3] 知县与给事中 周延初任潜江知县,调新会知县,政绩卓著而入祀两地名宦祠,嘉靖七年擢兵科给事中。
    • CBDB周延(68302)CBDB 载其曾任潜江、新会知县,嘉靖七年(1528)起任兵科给事中。
    • 搜韵周延(44098)两种人物小传并记其历潜江、新会知县,以政绩著称并入祀两地名宦祠,嘉靖七年擢兵科给事中。
  4. [4] 忤旨被谪与外任 周延上疏反对褫夺新建伯王守仁爵位,被谪为太仓州判官,丁忧去职,服满后补宿州,历南京吏部郎中,出为广东按察司副使并累迁右、左参政。
    • 搜韵周延(44098)人物小传记其上疏反对褫夺新建伯王守仁爵位,被谪为太仓州判官,丁忧去职,守丧期满后补宿州,历南京吏部郎中,出为广东布政使司参政。
    • CBDB周延(68302)CBDB 载其曾任太仓州判官、南京吏部考功司郎中,并历广东提刑按察使司副使及右参政、左参政。
  5. [5] 福建、广东与应天巡抚 周延嘉靖二十四年迁福建按察使,二十六年迁广东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平定林成之乱,进兵部右侍郎,提督两广军务。
    • 搜韵周延(44098)人物小传记嘉靖二十四年迁福建按察使,二十六年迁广东左布政使,同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平定林成之乱,进兵部右侍郎并提督两广军务。
    • CBDB周延(68302)CBDB 载其嘉靖二十四年任福建按察使,二十六年任广东左布政使,同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应天巡抚,其后任兵部右侍郎。
  6. [6] 南京任职与左都御史 周延嘉靖三十年召为刑部左侍郎,历南京右都御史,三十一年进南京吏部尚书(一说南京礼部尚书),寻改兵部并参赞机务,三十四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考核官员秉公无私,与郑晓、马森并称「三平」,三十七年加太子少保。
    • 搜韵周延(44098)一篇小传记嘉靖三十年召为刑部左侍郎,历南京右都御史,次年任南京礼部尚书并改兵部,三十四年召为都察院左都御史,考核天下官员秉公无私,与郑晓、马森并称「三平」;另一篇则作进南京吏部尚书,改都察院左都御史。
    • CBDB周延(68302)CBDB 载其嘉靖三十年任刑部左侍郎、南京右都御史,三十一年任南京吏部尚书,三十二年改任兵部尚书并参赞机务,三十四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在京师),三十七年加太子少保。
  7. [7] 荐举边才之议 世宗依给事中徐浦之议令廷臣及督抚举荐边才,郭宗皋、曹邦辅、吴岳、邹守益、罗洪先等皆在被举之列;御史罗廷唯上疏反对,世宗疑吏部滥举,周延与吴鹏等上言后遭斥责,荐贤之事遂罢。
    • 搜韵周延(44098)人物小传记世宗用给事中徐浦之议,令廷臣及督抚举荐边才,前侍郎郭宗皋、都御史曹邦辅与吴岳、祭酒邹守益、修撰罗洪先等皆在被举之列;御史罗廷唯上疏反对,世宗疑吏部滥举,周延与尚书吴鹏等上言后遭斥责,荐贤之事作罢。
  8. [8] 卒官与赠谥 周延嘉靖四十年卒于官,赠太子太保,谥简肃,《明史》有传。
    • 搜韵周延(44098)人物小传记其嘉靖四十年卒于官,赠太子太保,谥简肃,明史有传。
    • CBDB周延(68302)CBDB 亦载其赠官为太子太保。
  9. [9] 著作 周延著有《简肃公遗稿》,并曾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絅作行状。
  10. [10] 身后文字与交游 周延卒后由罗洪先撰墓志铭,徐学谟、罗洪先、郭汝霖为作祭文;生前欧阳德、徐阶、王慎中、王材等曾致书于其,欧阳德并为之临别赠言,王维桢、蔡克廉以诗文相赠。
    • CBDB周延(68302)CBDB 载其墓志铭由罗洪先所作,祭文由徐学谟、罗洪先、郭汝霖所作,临别时得欧阳德赠言,罗洪先、欧阳德、徐阶、王慎中、王材等曾致书于其,并得王维桢、蔡克廉赠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