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姚夔行第七[3]。其曾祖姚鼎,祖父姚伯華[4];父姚惟善,母申屠氏[5]。
兄有姚克信、姚克賢、姚克恭、姚克成,另有姚楚、姚鴻、姚鵡、姚鶚[6]。妻王氏,子姚璧(1437年生)[7]。伯父姚唯可、叔父姚唯大,堂兄弟姚稷[8]。
入學為生員,後為鄉貢舉人[9]。正統三年(1438),中浙江鄉試第一名,為解元;正統七年(1442)會試第一,登進士,進士名次列第二甲第六名[10]。
次年授吏科給事中,任至景泰元年(1450)[11]。明景帝監國時,群臣議勸即位未決,姚夔進言當為社稷計,議遂定;京師保衛戰中,又請急徵宣府、遼東兵入衛[12]。
景泰元年(1450)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四年改禮部侍郎[13];南京刑部侍郎一職亦見作左侍郎者[14]。景帝病重,禮部尚書胡濙告知後,姚夔率群臣請復立英宗之子為太子,未獲採納;次日正欲率百官伏闕再請,石亨已發動奪門之變,奉英宗復位,姚夔遂出任南京禮部侍郎[15]。
明英宗知其才,且知其曾議復儲,召還朝廷任禮部左侍郎;天順二年(1458)改吏部左侍郎,天順七年(1463)代石瑁為禮部尚書[16]。仕途中另有正統十四年(1449)、天順八年(1464)及成化二年(1466)任副使[17];又於天順七年任知貢舉官、成化二年與五年任會試知貢舉官,成化八年任殿試讀卷官[18]。
成化二年(1466),憲宗令南畿及浙江等地諸生納米入監[19];另有說法並列江西、福建,並稱此議出於尚書李賓進言,姚夔奏請罷之[20]。成化四年(1468),因災異屢次上疏,請憲宗遠離宦官內臣,獲優旨答報[21]。
慈懿太后崩後,曾議別葬[22];姚夔連續三次請求合葬,率群臣伏文華門哭諫,終得如禮[23]。此舉後獲明孝宗稱讚[24]。其後因言官彈劾求去,未獲准;又進言憲宗遠離僧侶,使寺僧勢力有所減損[25]。
成化五年(1469),代崔恭為吏部尚書;成化七年(1471)加太子少保,亦有作太子太保者[26]。其間請禁采辦、恤軍匠、減力役,多被採納[27]。生平清廉忠厚,然頗右南人[28]。
成化九年(1473)卒[29]。卒後贈少保[30],諡文敏[31]。
交遊與文章
姚夔與李賢有薦舉關係,程泰曾予器重,李伯璵與其有師生關係[32]。文章往還方面,曾為周能撰神道碑,為鮑輝、王暹撰墓表,為王翱撰行狀,並為張睿、鄒榦作臨別贈言[33]。
又有商輅為其作墓誌銘、張弼為其作祭文、彭華為其作哀辭、彭時為其作神道碑,並見楊守陳所作詩文序、姜寶所作書之題詞[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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