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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树声(1509—1605),明代官员[1]。字与吉,亦作维吉,另见兴吉;号平泉,别号无诤居士、长水渔隐、适园主人、九山山人、大歇生等。本姓林[2],籍贯松江府华亭;另有直隶华亭朱家村(今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之说[3]。
生平
少时以农事为生,得暇读书。嘉靖十九年(1540)中应天乡试第五名;嘉靖二十年(1541)会试第一,殿试列二甲,另有二甲第四名之说,旋复陆姓,改为庶吉士[4]。
掌南京国子监祭酒事时,严敕学规,亲拟学规条教十二章,以训励诸生。性恬退,不趋附权要[7];张居正当国欲引以为重,陆树声介然不屑。又曾陈四方灾异,论时政十事,所言甚切。通籍六十四年,先后多请告,居官于两都不及一纪[8]。
万历三十三年七月卒,享年九十七。身后追赠太子太保,谥文定[9];其仕历中又见太子少保一职[10]。弟陆树德,子陆彦章;彦章字伯达,万历己丑进士,授行人,因父老在职二年即乞终养,后历官至南京刑部右侍郎,工诗文,善书法[11]。
著作
任国子监时亲拟《国学训诸生十二条》,训励诸生[12]。善饮茶,著有《茶寮记》及《煎茶七类》,又有《清暑笔谈》[13]。其他著述包括《适园语录》、《长水日钞》、《陆学士杂著》、《陆文定公集》、《善俗裨议》、《汲古丛语》、《病榻寤言》、《耄余杂识》、《陆学士题跋》、《陆氏家训》、《适园杂著》、《禅林余藻》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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