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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绍熙元年(1190)补太学生,绍熙四年(1193)自太学登进士第,初授浔州司法参军[6]。其后历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知新城(一作建昌县),通判邕州,知宾州,提点广西刑狱,任内俱有治绩;提点广西刑狱时奖廉劾贪,罢行利病,风采凛然[7]。
宁宗嘉定六年(1213),召为金部员外郎;七年(1214),知扬州,兼淮东安抚使[8]。任内修浚城壕、创立五寨,组织忠义民兵抗金;金人深入无功[9]。
嘉定十二年(1219),召为秘书监兼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四川安抚使;十四年(1221)除四川制置使[10]。任成都、四川时整饬边防、安抚将士,金人不敢来犯;蜀人比之张咏、赵抃,称为「三贤」,立祠祀之[11]。其后移知潭州、隆兴府,辞不就,得奉祠[12]。
嘉定十七年(1224),召为礼部尚书,不拜,便道还广[13]。理宗即位后,曾提举宫观;一说屡次授官皆辞[14]。端平二年(1235),知广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15],寻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以老病力辞;并屡上疏论政事之当罢行与人才之当用舍[16]。
嘉熙三年(1239),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卒年八十二[17]。赠太师,累封至南海郡公,谥清献[18]。
亲属与交游
父为崔世明,子为崔璲[19]。交游有王梠、谭凯;谭凯不为纷华所动,年二十余即不赴科举,崔与之称其贤,广帅杨长孺以崔与之之荐而推荐谭凯[20]。曾士倬、黄镛曾从学于门下;又荐宋诩、吴纯臣、温若春,其中温若春因学行受其重视,崔与之荐诸朝[21]。刘克庄、李昴英曾为其撰祭文,李昴英又撰《崔清献公行状》[22]。
著作与身后
传世文集题名有《崔清献公集》《菊坡集》,亦见《菊坡集(崔与之)》[23];所传诗作存一卷,集本为后人所编。《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亦为后人编成[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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