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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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可引用 更新于 2026-09-13

生平

其高祖(又作四世祖)潘彥亨,曾祖潘文華,祖父潘洪;父潘璋(1435~1489),母姜氏。[4]有兄潘希奭、潘榮、潘希顏,弟潘植。[5]

妻葉氏,妾章氏、葛氏;子潘徽(1495年生)、潘紹、潘綬,女潘粹,女婿程文德(1497~1559)。[6]孫有潘承祜、潘承禠、潘承禋、潘承祥。[7]

科舉與仕歷

弘治十四年(1501)中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十八名;科舉名次另作鄉貢舉人第三十三名、生員第十八名。[8]弘治十五年(1502)聯捷壬戌科,列第三甲第九十二名進士。[9]

進士及第後改翰林院庶吉士,丁憂,服闋後於弘治十八年七月授兵科給事中;因災異上疏言八事,斥責近侍。[10]

正德二年九月升吏科右給事中,出覈湖廣、貴州軍事儲備;因不賄賂劉瑾,正德三年七月被劉瑾矯詔廷杖三十,除名為民。[11]

劉瑾被誅後,起為刑科右給事中;正德七年八月升禮科左給事中,九年正月升工科都給事中,十一年正月升南京太僕寺少卿。[12]正德七年(1512)曾副湛若水出使安南,任務涉及冊封安南國王。[13]

世宗即位後,十六年七月升南京太僕寺卿;嘉靖二年(1523)升南京太常寺卿,十月改北太常寺卿,提督四夷館。大禮議時,據理力爭。[14]

嘉靖四年六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剿滅惠州反賊。[15]

嘉靖六年九月升工部右侍郎;七年七月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總理河道,代盛應期治理黃河,修築長堤一百四十餘里;九年五月進至正二品俸秩。[16]

嘉靖十年二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八月轉左侍郎;十一年五月卒,年五十七,贈兵部尚書。[17]卒所為順天府,葬於武義。[18]官階稱銜有通議大夫;墓誌銘題作正議大夫、資治尹。[19]

交遊與著述

潘希曾與陳綱為友,曾為陳綱、徐讚作臨別贈言(送別詩、序);章拯、傅烱曾推薦他。[20]

他又為林廷選的書畫作跋,為王銓家譜作序;其墓誌銘由崔銑、湛若水撰,田汝成作祭文,並曾為潘珏、潘瑋作墓誌銘。[21]

著作

著作有《竹澗集》《竹澗奏議》《竹澗先生文集》八卷、附錄一卷及《南封錄》;《南封錄》列為撰著。[22]

生平時間線CBDB

  1. 1511 刑科右給事中 正德
  2. 1512 禮科左給事中 正德
  3. 1516 太僕寺少卿 正德
  4. 1523 太常寺卿 嘉靖
  5. 1523 提督四夷館 嘉靖
  6. 1525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嘉靖
  7. 1525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嘉靖
  8. 1531 兵部右侍郎 嘉靖
  9. 1531 兵部左侍郎 嘉靖

任官記錄CBDB

官職起年止年年號任官地
刑科右給事中1511正德
禮科左給事中1512正德
太僕寺少卿1516正德南京
太常寺卿1523嘉靖南京
提督四夷館1523嘉靖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1525嘉靖南贛巡撫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1525嘉靖汀漳分巡道
兵部右侍郎1531嘉靖
兵部左侍郎1531嘉靖
年份未詳10
官職年號任官地
兵科給事中年號未詳未詳
兵部尚書年號未詳未詳
太僕寺卿年號未詳未詳
尚書年號未詳未詳
工科都給事中年號未詳未詳
工部侍郎年號未詳未詳
工部右侍郎年號未詳未詳
翰林院庶吉士年號未詳未詳
通議大夫年號未詳未詳
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年號未詳未詳

親屬CBDB

称谓姓名生卒
高祖;四世祖潘彥亨–
曾祖潘文華–
祖父潘洪–
父潘璋1435–1489
母姜氏(潘希曾母)–
兄潘希奭–
兄潘榮–
兄潘希顏–
弟潘植–
妻子葉氏(潘希曾妻)–
妾章氏(潘希曾妾)–
妾葛氏(潘希曾妾)–
女兒潘粹–
子潘徽1495–
子潘紹–
子潘綬–
女婿程文德1497–1559
孫潘承祜–
孫潘承禠–
孫潘承禋–
孫潘承祥–

別名CBDB

  • 五 行第
  • 仲魯 未詳
  • 仲魯 字
  • 竹澗 未詳
  • 竹澗 室名、別號

身份CBDB

  • [為官者:文]
  • 外交

社會關係CBDB

人物关系年代
陳綱友–
章拯被章拯推薦–
傅烱被傅烱推薦–
崔銑墓誌銘由崔銑所作–
湛若水墓誌銘由湛若水所作–
潘珏為潘珏作墓誌銘–
潘瑋為潘瑋作墓誌銘–
田汝成祭文由田汝成所作–
林廷選為林廷選之書、畫作跋–
劉瑾被劉瑾鞫治–
陳綱為陳綱作臨別贈言(送別詩、序)–
徐讚為徐讚作臨別贈言(送別詩、序)–
王銓為王銓之家譜作序–
湛若水副湛若水出使1512–
程文德行狀由程文德所作–
潘珏贈詩、文–
錢學孔贈詩、文–
李東陽為李東陽所作詩文作序–
蘇祐詩文序由蘇祐所作1541–
王銓受王銓之請作序、記–

科舉入仕CBDB

记载名次
科舉: 進士(籠統)第3甲第92名
科舉: 鄉貢舉人
學校: 生員(庠生)

著作CBDB

书名角色年份年号
竹澗集
竹澗奏議
竹澗先生文集:八卷,附錄一卷
南封錄撰著者

參考標註

  1. [1] 姓名、生卒與身分 潘希曾生於1476年,卒於1532年,為明代文官。
    • CBDB潘希曾(34647)原值給出潘希曾之名、生年1476、卒年1532及明代文官身分。
    • 搜韻潘希曾(50734)人物概況與兩段傳記文字均列其生卒年,並將其置於明代官職脈絡中。
    • Wikidata潘希曾(Q28416762)實體標籤及日期屬性分別以潘希曾、1476年與1532年標示。
  2. [2] 字號與行第 潘希曾字仲魯,號竹澗,行第標為五。
    • CBDB潘希曾(34647)別名資料把仲魯標為字、竹澗標為室名或別號,並把五標為行第。
    • 搜韻潘希曾(50734)人物概況與傳記文字均列仲魯、竹澗兩個別名,其中傳記分別作字與號。
    • Wikidata潘希曾(Q28416762)名稱與別名欄位列出仲魯、竹澗及其拉丁字母形式 Zhonglu、Zhujian。
  3. [3] 籍貫與戶籍 潘希曾籍貫為浙江金華府金華縣,屬民籍,戶籍地為金華。
    • CBDB潘希曾(34647)地址欄位將金華列為籍貫基本地址及戶籍地。
    • 搜韻潘希曾(50734)人物概況與傳記文字均列浙江金華府金華縣,傳記並明言其屬民籍。
  4. [4] 高祖、曾祖、祖父與父母 潘希曾家世上列有高祖潘彥亨、曾祖潘文華、祖父潘洪、父潘璋及母姜氏,其中潘彥亨的世次標註有兩種寫法。
    • CBDB潘希曾(34647)親屬欄位列出潘彥亨及其高祖、四世祖的並列關係,並列出潘文華、潘洪、潘璋、姜氏及潘璋的生卒年。
  5. [5] 兄弟 潘希曾有兄潘希奭、潘榮、潘希顏及弟潘植。
  6. [6] 妻妾、子女與女婿 潘希曾妻葉氏,妾章氏、葛氏,子潘徽、潘紹、潘綬,女潘粹,女婿程文德。
    • CBDB潘希曾(34647)親屬欄位列出妻葉氏、妾章氏與葛氏、子女及女婿程文德,並給出潘徽與程文德的生年及程文德的卒年。
  7. [7] 孫輩 潘希曾的孫有潘承祜、潘承禠、潘承禋與潘承祥。
  8. [8] 鄉試 弘治十四年(1501)浙江鄉試辛酉科名次作第十八名,另有鄉貢舉人第三十三名、生員第十八名的科舉名次。
    • 搜韻潘希曾(50734)傳記文字列出弘治十四年(1501)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十八名。
    • CBDB潘希曾(34647)科舉條目另列鄉貢舉人第三十三名與生員第十八名,呈現名次標註的差異。
  9. [9] 進士及第 潘希曾於弘治十五年(1502)壬戌科列第三甲第九十二名進士。
    • 搜韻潘希曾(50734)傳記文字列出弘治十五年(1502)聯捷壬戌科第三甲第九十二名進士。
    • CBDB潘希曾(34647)科舉條目將其進士名次列為第三甲第九十二名。
  10. [10] 初入仕途 潘希曾入翰林院為庶吉士,丁憂服闋後於弘治十八年七月授兵科給事中,並因災異上疏言八事、斥責近侍。
    • 搜韻潘希曾(50734)兩段傳記及人物職銜列出庶吉士、丁憂、兵科給事中,以及弘治十八年授職和上疏斥責近侍等經歷。
    • CBDB潘希曾(34647)任官欄位列有兵科給事中與翰林院庶吉士。
  11. [11] 正德初年與劉瑾之禍 正德二年升吏科右給事中,出核湖廣、貴州軍事儲備,因不賄賂劉瑾而遭矯詔廷杖三十、除名為民。
    • 搜韻潘希曾(50734)傳記文字列出升任吏科右給事中、核查湖廣與貴州軍儲、不賄賂劉瑾,以及正德三年遭廷杖三十並除名為民。
    • CBDB潘希曾(34647)人物關係欄位將劉瑾列為曾鞫治潘希曾者,並保留與墓誌銘相關的處置線索。
  12. [12] 劉瑾敗後復起與升遷 劉瑾被誅後,潘希曾復起為刑科右給事中,先後升禮科左給事中、工科都給事中及南京太僕寺少卿。
    • 搜韻潘希曾(50734)傳記文字與人物職銜列出劉瑾敗亡後的復職,以及刑科右給事中、禮科左給事中、工科都給事中和南京太僕寺少卿的升遷。
    • CBDB潘希曾(34647)任官欄位列有刑科右給事中、禮科左給事中、工科都給事中與太僕寺少卿,並以正德十一年標示太僕寺少卿任職。
  13. [13] 出使安南 正德七年(1512),潘希曾任湛若水副使出使安南,任務涉及冊封安南國王。
    • CBDB潘希曾(34647)關係欄位列湛若水為出使相關人物,標示正德七年(1512)副使出使及冊封安南國王,身分欄並列外交。
  14. [14] 嘉靖初年任職與大禮議 世宗即位後十六年七月升南京太僕寺卿,嘉靖二年升南京太常寺卿並改北太常寺卿、提督四夷館,大禮議時據理力爭。
    • 搜韻潘希曾(50734)傳記文字與人物職銜列出世宗即位後十六年七月、嘉靖二年(1523)及十月的任職變化,並述及大禮議中的立場。
    • CBDB潘希曾(34647)任官欄位列有太僕寺卿、嘉靖二年太常寺卿及提督四夷館。
  15. [15] 南贛軍務 嘉靖四年六月,潘希曾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並平定惠州反賊。
    • 搜韻潘希曾(50734)傳記與人物職銜列出嘉靖四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南贛、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及剿滅惠州反賊。
    • CBDB潘希曾(34647)任官欄位以嘉靖四年列右副都御史,並分列南贛巡撫與汀漳分巡道職掌。
  16. [16] 工部與河道治理 潘希曾嘉靖六年升工部右侍郎,七年兼左僉都御史、總理河道,代盛應期治理黃河並修築長堤一百四十餘里,九年進至正二品俸秩。
    • 搜韻潘希曾(50734)傳記與人物職銜述及嘉靖六年升工部右侍郎、七年兼左僉都御史總理河道、代盛應期治黃河、修築一百四十餘里長堤及九年正二品俸級。
    • CBDB潘希曾(34647)任官欄位列有工部右侍郎、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及工部侍郎等職。
  17. [17] 兵部任職、卒年與贈官 潘希曾嘉靖十年轉任兵部右侍郎、同年八月轉左侍郎,嘉靖十一年五月卒,年五十七,身後贈兵部尚書。
    • 搜韻潘希曾(50734)兩段傳記與人物職銜列出兵部右、左侍郎任職,以及嘉靖十一年五月卒、年五十七和贈兵部尚書。
    • CBDB潘希曾(34647)任官與墓誌銘題注列有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兵部尚書及贈兵部尚書銜稱。
  18. [18] 卒所與葬地 潘希曾卒所列為順天府,葬地為武義。
  19. [19] 官階銜稱異同 官階欄列通議大夫,而墓誌銘題注作正議大夫、資治尹,兩種銜稱並存。
    • CBDB潘希曾(34647)任官欄位列有通議大夫,墓誌銘題注則使用正議大夫、資治尹等銜稱。
  20. [20] 交遊與薦舉 潘希曾與陳綱為友,曾為陳綱、徐讚作送別文字,並獲章拯、傅烱推薦。
    • CBDB潘希曾(34647)交遊欄位列陳綱為友、為陳綱與徐讚作臨別贈言,以及章拯、傅烱推薦潘希曾。
  21. [21] 序跋、墓誌銘與祭文 潘希曾曾為林廷選書畫作跋、為王銓家譜作序,也曾為潘珏、潘瑋作墓誌銘;其墓誌銘由崔銑、湛若水撰,田汝成作祭文。
    • CBDB潘希曾(34647)交遊與文獻關係欄位列出林廷選書畫跋、王銓家譜序、崔銑與湛若水所作墓誌銘、田汝成所作祭文,以及潘珏、潘瑋的墓誌銘。
  22. [22] 著作 潘希曾著有《竹澗集》《竹澗奏議》《竹澗先生文集》八卷附錄一卷及《南封錄》,其中《南封錄》列為撰著。
    • CBDB潘希曾(34647)著作欄列出《竹澗集》《竹澗奏議》《竹澗先生文集》八卷附錄一卷與《南封錄》,並將《南封錄》標為撰著者作品。
    • 搜韻潘希曾(50734)傳記文字明列《竹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