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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怡(1505或1506~1569),明代官员、思想家[1]。字顺之,号讷溪(又作讷谿)、都峯(又作都峰)[2],行第十六[3];另有讷溪先生、庄简、庄简先生等称[4]。籍贯太平,所属有浙江太平、宁国太平、直隶宁国府太平县(今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等说[5]。
生平
周怡早年为生员[6],嘉靖十三年(1534)中乡试[7];嘉靖十七年(1538)中戊戌科进士,列第三甲第三十三名[8]。中进士后授顺德府推官[9];嘉靖二十一年(1542)擢吏科给事中,任至次年[10]。
其家世方面,高祖(四世祖)周端庆,曾祖周德夫,祖父周全,父周本秀,母刘氏;弟周忭、周恪,先娶黄氏,继娶程氏[11]。周怡与钱德洪、唐顺之、罗洪先为友[12],并受学于王畿、邹守益[13]。
任职期间纠弹不避权贵,曾弹劾尚书李如圭、张瓒、刘天和、大学士翟銮及严嵩[14];又以疏救吏部尚书许赞,遭廷杖下狱[15]。一度系狱三年,因乩仙之言获释;不久复被逮入狱,又三年[16]。大高元殿发生火灾后,传言火光中有呼杨爵、刘魁、周怡三人为忠臣,周怡遂再获释,并被斥为民[17]。
隆庆元年(1567)复起,先任吏科给事中,旋擢南京太常寺少卿[18];因陈新政五事、语多忤中贵,改任山东按察司登莱兵备佥事,职名亦作登莱青兵备佥事[19]。隆庆二年(1568)调南京国子监司业[20],复召为太常寺少卿,未及就任即于隆庆三年(1569)卒[21]。
著作
著有《讷溪集》二十七卷;奏疏一卷,题作《讷谿奏疏》,亦作《讷溪奏疏》;另见《讷斋集》之名[22]。其余著录包括《讷斋尺牍》四卷、《讷斋文录》十卷、《讷斋诗录》九卷、《讷斋杂录》三卷、《讷谿先生文录》十卷及《讷溪杂录》三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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