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裹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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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可引用 更新于 2026-09-13

生平

父為李顯(唐中宗),母為韋氏(中宗韋后)。[3]先嫁武崇訓,武崇訓卒於707年;後嫁武延秀,武延秀卒於710年。[4]公主之職延續至景雲元年(710)。[5]

景龍四年(710),與母韋后共赴難;同年被李隆基(唐玄宗)或其追隨者殺害。[6]

交遊

曾收到蘇頲、李顯、韋元旦、盧藏用、薛稷、宋之問、岑羲、武平一、蕭至忠等人贈送的詩文。[7]又收到馬懷素、沈佺期、杜審言、李適、宗楚客、崔日用、李迥秀、李乂、趙彥昭等人贈送的詩文。[8]並收到徐彥伯、劉憲、閻朝隱等人贈送的詩文。[9]

生平時間線CBDB

  1. 710 公主 景雲

任官記錄CBDB

官職起年止年年號任官地
公主710景雲

親屬CBDB

称谓姓名生卒
父李顯(唐中宗)656–710
母韋氏(中宗韋后)–710
第一任丈夫武崇訓–707
第二任丈夫武延秀–710

別名CBDB

  • 安樂公主 封爵
  • 悖逆庶人 别名、曾用名

社會關係CBDB

人物关系年代
李隆基(唐玄宗)被李隆基(唐玄宗)(或追隨者)殺害710–
蘇頲收到蘇頲的贈詩、文–
李顯(唐中宗)收到李顯(唐中宗)的贈詩、文–
韋元旦收到韋元旦的贈詩、文–
盧藏用收到盧藏用的贈詩、文–
薛稷收到薛稷的贈詩、文–
宋之問收到宋之問的贈詩、文–
岑羲收到岑羲的贈詩、文–
武平一收到武平一的贈詩、文–
蕭至忠收到蕭至忠的贈詩、文–
馬懷素收到馬懷素的贈詩、文–
沈佺期收到沈佺期的贈詩、文–
杜審言收到杜審言的贈詩、文–
李適收到李適的贈詩、文–
宗楚客收到宗楚客的贈詩、文–
崔日用收到崔日用的贈詩、文–
李迥秀收到李迥秀的贈詩、文–
李乂收到李乂的贈詩、文–
趙彥昭收到趙彥昭的贈詩、文–
徐彥伯收到徐彥伯的贈詩、文–
劉憲收到劉憲的贈詩、文–
閻朝隱收到閻朝隱的贈詩、文–
韋氏(中宗韋后)與韋氏(中宗韋后)共赴難710–

科舉入仕CBDB

记载名次
宗室

參考標註

  1. [1] 身分與封爵 姓名、卒年、朝代、性別、宗室身分及封爵別名共同表明李裹兒為唐代宗室女性,卒於710年,封安樂公主。
    • CBDB李裹兒(安樂公主)(447292)姓名、卒年、朝代、性別、宗室身分及封爵別名共同表明李裹兒為唐代宗室女性,卒於710年,封安樂公主。併列封爵名稱與名稱類型以支持「封」的表述。以公主身分列於職任資料的原值亦與此相符。こと
  2. [2] 別名 別名原值將「悖逆庶人」列作李裹兒的別名或曾用名。
  3. [3] 父母 親屬關係分別指明李顯為父、韋氏為母,並保留兩人的稱號。
  4. [4] 婚姻 親屬關係明列武崇訓為第一任丈夫、於707年卒,武延秀為第二任丈夫、於710年卒。
    • CBDB李裹兒(安樂公主)(447292)親屬關係明列武崇訓為第一任丈夫、卒年為707,武延秀為第二任丈夫、卒年為710,因而支持先後婚姻及兩人的卒年。
  5. [5] 公主職任 職任原值將公主列為職位,並以景雲年號第一年即710年為終年。
  6. [6] 結局 卒年與兩項關係原值共同表明,李裹兒在景龍四年(710)與母韋后共赴難,並被李隆基(唐玄宗)或其追隨者殺害。
    • CBDB李裹兒(安樂公主)(447292)卒年原值为710年;另一項關係標明她於景龍四年與韋氏(中宗韋后)共赴難,另一項則標明她被李隆基(唐玄宗)或其追隨者殺害,兩項關係的年份同為710年。
  7. [7] 詩文交往一 九項關係原值均將李裹兒與所列人物的關係標為收到對方贈詩、文,支持這一組人物的詩文往來表述。
    • CBDB李裹兒(安樂公主)(447292)九項關係原值均將李裹兒與蘇頲、李顯、韋元旦、盧藏用、薛稷、宋之問、岑羲、武平一、蕭至忠的關係標為收到對方贈詩、文。
  8. [8] 詩文交往二 九項關係原值均將李裹兒與所列人物的關係標為收到對方贈詩、文,支持第二組人物的詩文往來表述。
    • CBDB李裹兒(安樂公主)(447292)九項關係原值均將李裹兒與馬懷素、沈佺期、杜審言、李適、宗楚客、崔日用、李迥秀、李乂、趙彥昭的關係標為收到對方贈詩、文。
  9. [9] 詩文交往三 三項關係原值均將李裹兒與徐彥伯、劉憲、閻朝隱的關係標為收到對方贈詩、文,支持第三組人物的詩文往來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