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世與科舉
黃承玄之父為黃洪憲,曾祖黃鶴年、祖父黃錝,母沈氏;弟黃承昊、黃承乾,妻屠氏,子黃申錫。[2]
萬曆十年(1582)壬午科順天鄉試列第六十五名,萬曆十四年(1586)丙戌科會試列第二百九十一名,進士列第二甲第七名;另有科舉名次作鄉貢舉人一百九十一、生員第六十五名。[3]
仕歷
萬曆十四年進士後,先於兵部觀政,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出理張秋河道;後陞營膳司員外郎、郎中,出管張秋、淮、徐河道。任水部郎治河時,張秋濬伽之議實經始焉。[4]
萬曆四十二年(1614)四月任應天府府尹,次年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福建,任內有聲績;萬曆四十五年(1617)乞休,後歸卒,卒年另作萬曆四十八年(1619)。卒後贈工部左侍郎。[6]
CB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