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康熙二十四年(1685)進士,授中書科中書。[4]後歷官山東濟寧道、江蘇按察使,任福建、江蘇兩省巡撫,升戶部侍郎、禮部尚書。[5]
居官二十餘年,曾獲康熙帝稱為「天下第一清官」,又稱「江南第一清官」。[6]
康熙五十一年(1711)正月,江蘇鄉試發生辛卯科場案,總督噶禮被指以白銀五十萬兩舞弊、賄買舉人,張伯行上疏參劾;噶禮反參張伯行「七大罪狀」,遂成互參案。[7]康熙帝先後命尚書張鵬翮、總漕赫壽、尚書穆和倫、張廷樞審理,張鵬翮奏稱事屬全虛;噶禮母親向康熙帝直陳其貪狀,並為張伯行申冤,康熙帝說:「其母尚恥其行,其罪不容誅矣!」噶禮終被革職。[8]
張伯行雖以清官著稱,康熙帝仍評其操守雖好而辦事多糊塗執拗,又稱其素性偏執、短於才,不能勝任封疆之寄。[9]康熙五十三年(1714),張伯行彈奏布政使牟欽元藏匿海盜張令濤;同年七月十七日,李煦密奏張伯行一怕海賊殺他、二怕仇人殺他,漕運總督郎廷極亦指其才性短偏、多疑苛細。後查明張令濤根本不是海盜。[10]
不久,入直南書房,署倉場侍郎,1717年充順天鄉試正考官。後授戶部侍郎,1721年再充會試副考官。[11]
雍正元年(1723)擢禮部尚書,賜「禮樂名臣」榜;次年奉命赴闕里祭祀崇聖祠。雍正三年(1725)卒,贈太子太保,諡清恪;光緒初年從祀文廟。[12]
家世與交遊
其始祖、始遷祖為張彥實,女婿為孫一景,曾孫(重孫)為張裕孚。[13]
學術思想
其學以程朱為主,及門受學者數千人。[14]交遊中,冉覲祖、陸師、景日昣與之為友,沈起元、沈彤列為弟子。[15]程御龍既為其弟子,又與之論學。[16]
張伯行曾為周敦頤《濂溪集》作序、作傳,為羅從彥《豫章文集》作序,並為薛瑄、胡居仁、羅欽順作傳。[17]
著作
可確認由張伯行撰著的有《小學集解》《續近思錄》《學規類編》《困學錄集粹》《養正類編》《近思錄十四卷》;編纂的有《廣近思錄》《朱子語類輯略》《濂洛關閩書》。[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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