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弘治八年鄉試第一,稱解元;[2]弘治九年(1496)聯捷丙辰科進士,列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五名。[3]登第後改翰林院庶吉士,授工科給事中,[4]其後遷工部右給事中。[5]
正德元年(1506),上疏請治劉瑾之罪,因而獲罪下獄,其後出理邊儲,並因工科掌印無人,署工科都給事中。[6]旋為劉瑾所構陷,下詔獄,斥為民,又榜為奸黨,復以巡視十庫時缺布不奏之事被械至闕下施以杖刑,謫戍肅州。劉瑾被誅後,始得釋放歸鄉。[7]
嘉靖元年(1522)復官,起為工部右給事中,旋轉江西按察僉事,嘉靖三年(1524)改河南管河副使,其後歷河南右參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8]嘉靖十年(1531)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贛軍務;[9]嘉靖十一年至十三年(1532~1534)間任左僉都御史、兵部左侍郎,兼總督軍務。[10]
嘉靖十八年至二十年(1539~1541)間任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11]抵禦海寇陳邦瑞、許折桂等入犯。[12]因母喪去職,服除後起為兵部左侍郎。[13]九廟失火,自陳致仕歸鄉。[14]嘉靖二十五年(1546)卒,享年七十三,[15]贈兵部尚書,諡莊敏。[16]卒後,呂本為撰墓誌銘,嚴嵩為撰神道碑。[17]
著作
有《南川稿》十二卷、《蘭渚遺稿》一卷及《陶莊敏集》,[18]別有《南川漫游稿》之目。[19]
家族與交游
曾祖陶士成,祖父陶壽,父陶慥,母章氏;[20]兄陶諫、陶議、陶諮、陶譜、陶諤,弟陶誠、陶訥等;娶沈氏。[21]孫陶大順(1525~1597)、陶大臨(1527~1574),曾孫陶允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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